警情通报有不妥之处 会再通报?
@赵岩都市报总览消息,12月20日,山东临猗县公安局发布的一则警情通报引发关注和争议,并于12月21日登上热搜。通报称,2022年9月以来,廖等5人拒不通过正常渠道索要工程款,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22日,临猗县公安局回复概况新闻。第一份警方报告有问题,不太全面。将再次发布,所有对外回复以官方报道为准。
澎湃新闻记者调查注意到,临猗县公安局“警情通报”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Tik Tok等渠道发布,内容显示,2022年12月19日,临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名寻衅滋事违法人员。2022年9月以<爱尬聊_百科词条>来,廖某等5人通过正常渠道拒不索要工程款,到省市有关部门非访,对访方施压,寻衅滋事,扰乱秩序,扰乱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给予廖等5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临沂警方在通报中提醒,信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做到依法逐级有序反映诉求,这是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前提和保障。决不能越级上访、纠缠、闹,更不能以此为要挟敲诈钱财。任何人都不能把个人目的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视法律的尊严,越过法律的底线,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沉重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