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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在父母离婚前一年,婷婷父亲老李(化名)以资金周转不够为由,向13岁的女儿借了3万元压岁钱,承诺每月给她500元利息,只借3个月。2年间,老李一直以没钱为由不肯归还婷婷的借款。在婷婷将老李告上法庭要求还钱后,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涉案父亲借用压岁钱的行为属于借款行为,应还本息。
<爱尬聊_让生活聊出新高度>(原标题:父亲借女儿3万压岁钱不还被起诉 法院:应还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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