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百万42岁女子选择独自生下女儿 非婚生育应得到理解与尊重?

楚天都市报-醒目新闻,“即将推出!四川出生登记取消结婚限制。”“不结婚也能生孩子!”.1月底,关于四川出生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关注。浙江年入百万的42岁女子郑,因为男友不肯结婚,选择独自生下女儿,讲述了一个未婚妈妈的故事。

年入百万42岁女子选择独自生下女儿 非婚生育应得到理解与尊重?

郑和她的孩子们

据悉,一年前,42岁的郑发现自己怀孕了。但男友表示坚决不要这个孩子,并表示不会娶她,从此从郑的生活中消失。

“我这么老了。如果我不要这个孩子,恐怕以后就没机会生孩子了。”郑最终决定独自抚养孩子。生完孩子带回老家丽水过年前,她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生活是我自己的。我不能活在别人嘴里。”好在郑的父母特别疼爱这个已故的孙女,邻居们都被感染了。

但并不是每个未婚妈妈都这么幸运。由于经济独立,内心强大,郑对婚外生育有一定的信心。很多未婚妈妈已经崩溃,陷入经济焦虑,不敢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实情况。他们要承受各种额外的生活压力和精神负担:高龄生育的人,没有足够的精力独自抚养孩子;工资不高,生活费会精打细算;那些在企业和工作场所工作的人特别担心周围的流言蜚语.

郑在网上记录了自己私生子的过程。有人骂她,怀疑她是小三,指责她自私,说孩子生下来就要没有父爱,也有人表示安慰和理解。

谁都知道没有父爱或者母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谁也不希望孩子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人,郑也不鼓励女性主动选择私生子。

但是每个未婚妈妈都有无奈的经历。在郑组建的微信群里,40多位未婚妈妈聚在一起取暖。“她们大多经历过人情冷暖,大多郁郁寡欢,被动地走上了非婚生育的道路。”有人在和男友分手后发现自己意外怀孕;有人怀孕后,孩子的父亲不负责任;有些人在经历了婚姻的一地鸡毛后,主动非婚生育.

对于未婚妈妈来说,她们渴望被理解,更渴望非婚生子,享受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保障。相关法律对此是明确的。《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伤害或者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当承担抚养责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规定的实施有赖于各方的共同努力。不久前,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显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实施。其中一条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引起了网上的关注。对此,工作人员回应称,这并不是鼓励未婚生育,而是为了保障“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他<爱尬聊_百科词条>们在出生登记后享受一些妇幼保健服务。

生育和婚姻解绑是一种进步。广东、陕西、安徽等地也在2022年发布或征求意见的相关管理办法中,放宽了出生登记的婚姻限制。非婚生子女理应得到“迟来的爱”,这样法律规定的权益保护才能落实。如生育津贴,应受到平等对待,对非婚生子女随父母生活的自愿政策不应有任何障碍。

一个42岁,年收入百万的女人,选择独自生下女儿,不是八卦。我们应该看到未婚妈妈和非婚生子女在背后渴望爱情。这个群体应该被理解

编辑 举报 2023-02-08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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