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下班 新人试用期第三天被辞退!准点下班有错吗??

@新闻晨报近日,白鹿视频发布的一则“女方称按时上班试用期第三天被辞退”的新闻冲上热搜。当事人王女士说,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是9: 30到18: 30。18点33分,我用公司的电脑给领导发了一条信息。领导没回复我也刚下班。“他早上问我,你给我发这条短信是什么意思?我找你要东西的时候,你已经下班了。”王女士说,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她就被领导叫进办公室骂了一顿,指责她失职,并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态度不好为由辞退了自己。王女士认为这不是自己的问题,希望公司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33下班 新人试用期第三天被辞退!准点下班有错吗??

33下班 新人试用期第三天被辞退!准点下班有错吗??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该下班了,没有别的工作可以给了。为什么我不能下班?”“支持,勇敢为自己说话!”“这样的公司没必要留下来!”

目前很多公司都存在过度加班、强制加班、隐性加班等问题。企业的原因要么是员工“钓鱼”,导致效率低下,要么是临时任务重,需要短时间加班。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哪个企业没有特殊情况呢?员工临时加班很正常,员工无法抗拒加班。问题是,如何界定员工加班是因为效率低还是公司给的任务重?因为话语权往往不在员工手里,无论企业“画饼”还是“挖坑”,求职者和员工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就员工而言,能按时下班的人,可能是工作效率高、工作效率高的人,也可能是无事可做的人。前者以更科学和可持续的方式运作,而后者得过且过的成功往往与公司的管理有关。不能按时下班的人情况不一样,有的被迫加班,有的积极讨好领导。前者是“在别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后者是“坐在班里无所事事”,“没有领导我是不会走的”。

按时下班应该不是问题,但是以工作时间的长短来判断一个员工才是问题。优秀的管理者应该着眼于让员工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工作,着眼于企业和员工的发展。优秀的员工也要以提高工作时间效率为己任,加强自律。如果当天能完成的工作因为“划水”没有完成,就要自觉加班,避免<爱尬聊_尬聊生活>给企业造成低效负担。

推动协商机制,完善企业考核机制,是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变得优秀的关键。比如在上海,部分职业学校教师压力大,未来发展不明确,于是编制了《Ask 4.0教师发展计划》,引入教师胜任力模型,从专业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三个维度的27个子维度分析教师胜任力的优劣势,从而为有关方面提供精准建议,为教师提供分层次、分类的培训方案。对于企业来说,也需要类似的模式。

现在一些企业被员工吐槽的原因就是缺乏科学的、人性化的管理。从“下班请绕道”“强制加班是公司内部事务”等某个角度来说,是企业思考如何通过提升管理水平挖掘效益潜力的契机。

编辑 举报 2023-03-04 11:39

0个评论

暂无评论...
验证码 换一张
相关内容